研究基地设立理事会、学术委员会、秘书处,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。理事会是研究基地的最高决策机构,学术委员会是研究基地的学术考核评价机构,秘书处是研究基地的日常管理机构。
(一)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若干名。
(二)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,成员若干名。
(三)研究基地设主任1名,执行主任1名。
(四)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,秘书1名。